一、保函双方
1. 出保人(下称“保证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 受益人(下称“发包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二、借款履约保函基本信息
1. 借款履约保函编号:
2. 生效日期:
三、借款履约保函条款
1. 保函类型:借款履约保函
2. 保函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
3. 履约期限:自出保人向受益人出具保函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4. 借款合同的履行义务期限为_____________,若出现未按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保证人将承担以下责任:
(1)借款履约保函生效后,出保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受益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并保证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保证人承诺该借款合同是出保人与发包人之间根据互相知情、真实和自愿原则签订的,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履行义务不完整的情况;
(3)若发生违约事件,出保人同意授权受益人可以随时对其进行追偿,并且不得以抗辩、异议或抵销的方式提出拖延履行或免责要求;
(4)若因出保人未能按时足额向受益人支付保证金导致发生逾期罚息或损失等,出保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逾期罚息及相应的违约金;
(5)若因出保人的违约行为给受益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出保人决不推诿,应立即支付受益人超额损失的相应金额。
四、其他事项
1. 双方在此确认,本借款履约保函的有效性独立于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即使借款合同未能生效或被撤销,本借款履约保函仍具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项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借款履约保函附属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