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样本
一、保函概述
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担保方式,旨在为受益人(通常为卖方)提供支付担保。当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时,保函扮演着一种替代支付的角色,保障卖方的利益。
二、保函样本
以下是一份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样本:
保函编号:********
日期:年 月 日
受益人:(卖方名称)
发证行:(银行名称)
开证行:(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开证行地址)
启示人:(保函申请人名称)
保函金额:X金额(大写:具体金额)
货物描述:(合同中详细描述的货物信息)
合同号:(相关合同的编号)
保函内容:
1. 本保函有效期为自开证之日起X天/月,以XX截至。
2. 受益人向开证行出具符合保函条款及条件的索偿通知书,即可使保函付款。
3. 索偿通知书应包含以下文件:
- 受益人的正式索赔通知书,明确要求保函支付的金额,并附上原始合同副本;
- 货物出口报关单或其他相关文件,证明货物已经按合同约定出口;
- 受益人的无追索权声明;
- 核准索赔的有效承兑汇票和商业发票副本;
- 完整的提货单、装船单、船舶提单或其它国际运输凭证;
- 卖方的无异议函。
4. 保函有效期内,开证行将按受益人的索取,支付其直接退还的保证金。
5. 本保函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受国际商会的统一惯例(UCP600)和《租船合同与保函》的规定。
三、保函注意事项
1. 保函是银行对开立保函申请人的信用支持,开证行只能根据索偿通知等正规程序向申请人索偿。
2. 开证行对索偿通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有审查义务,确保索偿符合保函规定的条件和限定。
3. 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履行与保函是相互独立的,开证行不干涉和负责合同的履行。
4. 受益人应确保索偿通知书和相关文件完整、真实,并履行良好的商业诚信。
5. 开证行付款后,保函即告失效,且申请人不得以保函作为任何索赔或追索权的依据。
在国际贸易中,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双方提供了安全和信心。本文所提供的保函样本只是一个范例,实际保函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应根据双方的合同及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