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担保合同范本
本合同由甲方(债权人)与乙方(债务人)共同签署,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乙方同意以某项工程作为本合同的标的。
2.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工程金额:
第二条 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
2.履约担保方式:
(1)保函:乙方可通过开具银行或保险公司的担保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
(2)抵押:乙方可选择将其合法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权利进行抵押,作为履约担保。
(3)质押:乙方可选择将其合法所有的货物、设备、股权等财产权益进行质押,作为履约担保。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宣布乙方违约,并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
2.乙方违约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作为逾期利息加以计算。
3.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清偿债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条 审查与验收
1.乙方在工程完成后须向甲方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报告等。
2.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审查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工程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解除书面通知应提前七天。
2.乙方如发现合同约定有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在发现之日起三天内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任何未尽事项均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记录。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签订日期:
地点:
此为工程履约担保合同范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