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是两种常用的履约保证工具,它们在形式、性质和功能上存在着一些差别。
1. 定义
履约保证金,顾名思义,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为确保自己能够按合同要求履行责任而向发包方或采购方提供的一笔金额。这笔保证金通常是合同总价款或合同履行义务的一定比例。
履约保函,是由银行或保险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一种书面保证,以确保买卖双方能够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
2. 形式
履约保证金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通常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供给发包方或采购方。
履约保函则是一种书面文件,由专业机构开具,并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交予合同双方。
3. 性质
履约保证金属于资金性质,是承包商或供应商自有资金的一部分,使用者无法支配这笔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违约,则可能会被发包方或采购方处置。
履约保函属于债权性质,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对买卖双方起到担保作用。如若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申请费用索赔时可以根据保函内容向出具保函机构提出索赔。
4. 功能
履约保证金的主要功能是使承包商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尽职尽责,确保按合同要求交付产品或完成工程。同时也是一种交易风险的担保手段,有助于发包方或采购方维护合同权益。
履约保函则主要用于向合同双方传达支付义务的履行能力,并作为一种信用担保工具。它允许在不拖延款项支付的情况下,保障合同双方相互之间利益的实现。
总体而言,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在形式、性质和功能上存在着差别。企业在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履约保证工具时,应考虑到风险承担能力、合同金额和对方的需求等因素,并在与合同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