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履约独立保函模板
1. 保函的债务人为(委托方全称),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
2.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下称“履约合同”),甲方同意向乙方发函,表明对履约情况负有担保责任,以减少乙方因委托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该保函自据履约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
3. 在履行保函责任的期间内,如乙方向委托方索赔,由中国银行按乙方声明索赔数额的百分之一百和已支付的金额两者中较高者作为最高限额进行债权偿还。委托方需在接到乙方索赔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索赔款项。
4. 若委托方未履行履约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或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实施的交付行为,则视为违约,并根据乙方的索赔通知金额支付乙方相应的索赔款项。该索赔款项将在乙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5. 保函的债务人(委托方)对于其违约行为所带来的乙方索赔,无论是实质性损失还是间接损失,都负有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维护费用、合同差价等,并承担乙方因诉讼、仲裁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利息偿还。
6. 乙方在履约保函期间除基于其他事由解除保函外,本保函自动解除。乙方需书面通知保函解除,并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特此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