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履约担保书
尊敬的各方:
鉴于我们之间就购销合同签订及履行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确保双方权益并保证合同能够正常履行,特拟定本履约担保书,以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 担保范围
1、负责方A将自愿接受借款人B的授权,提供可转让并可以及时变现的担保物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等价值有形资产,并须提供相应完整、真实的权属证明材料。
2、担保方承诺在借款人B无法按照购销合同要求付款的情况下,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与负责方A进行沟通,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条 担保期限
本履约担保书有效期限为自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支付(或产品发货)之日止。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导致担保期间延迟,各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协商延长担保期限。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B未按照购销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的,负责方A作为担保方,将按照购销合同金额的10%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负责方A有权向借款人B追偿相应损失和费用。
2、担保方在受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按照本履约担保书的约定提供相应担保物的,将承担因此给借款人B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依法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履行本履约担保书而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履约担保书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履约担保书自双方盖章生效,并自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3、本履约担保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特此确认并签订本履约担保书。
借款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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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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