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担保支付承诺书
担保人【姓名】(以下简称“担保人”)和债务人【姓名】(以下简称“债务人”),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为明确各方的权益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担保内容
1.1 担保人保证,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对债务人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债务进行担保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房租、贷款利息、应付账款等。
1.2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仅限于本承诺书所约定的债务,并不延伸至其他债务。如债务人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债务需要担保时,应另行签订具体的担保合同。
二、担保方式
2.1 担保人同意采用连带责任的方式对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即无论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担保人均为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2 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应根据债务性质和双方协商确定,在担保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担保期限
3.1 担保期限为【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共计【X】年/月/日。
3.2 如担保期限届满,债务人在该履行义务之前未偿还债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同意依法继续承担对债务人的担保责任。
四、担保费用
4.1 债务人同意按照双方商定的担保费用支付标准及方式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
4.2 担保费用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应写明在担保合同中。
五、争议解决
5.1 对于因本担保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中国仲裁协会,最终仲裁解决。
六、附则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者解释,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6.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6.4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上为履约担保支付承诺书的内容,请双方认真阅读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