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履约保函范本
一、保证范围
1.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保证施工单位按时、按质地完成合同项下的工程。
二、保证金额
1. 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50%)。
2. 保证金额将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受益方。
三、保证期限
1. 保证期限为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四、保证责任和行使权利
1. 施工单位在保证期限内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受益方未能得到应有的履约,受益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受益方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可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并履行合同义务。
3. 施工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
4. 施工单位应对任何违约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违约行为导致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五、履约保函的变更和解除
1. 履约保函的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2. 受益方有权解除履约保函,但需提前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六、履约保函的效力和适用法律
1. 本履约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2. 本履约保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七、其他事项
1. 受益方有权将本履约保函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但需提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2. 本履约保函的所有条款均为双方自愿约定,并同等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签署本履约保函之前,施工单位应详细阅读各项条款,并确保自身责任的清晰理解。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如发生任何纠纷或违约行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尽量避免陷入诉讼的纷争。
本履约保函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发单位:施工单位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受益方:
签署日期:年 月 日